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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律师积极作用积极为建设中国特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言献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9月29日 作者:王颖 责任编辑:刘峰

各位律师:

2019818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深圳再一次承担起中央赋予的新的重大历史使命。《意见》提出“支持深圳率先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深圳作为法治城市示范的定位和角色更加突显。新的历史使命和机遇下,法律人深度参与法治城市建设责无旁贷。

深圳作为两次律师体制改革的发源地,深圳律师以“拓荒牛”的精神,开创了多个中国律师史上的第一,推动和见证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希望深圳律师以《意见》印发为契机,继续发扬深圳律师敢想敢闯敢干的作风,勇于担当作为,积极建言献策,吹响改革开放再出发的号角。

请各位律师深入学习贯彻《意见》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精神,正确认识法律工作者在先行示范区建设中的定位和作用,积极发挥律师专业作用,将律师如何营造更好地公平正义民主的法治环境,助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发送至xcb@szlawyers.com,意见建议收集截止日期为20191015日,联系人:湛杰;联系电话:82752167

深圳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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