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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淳会长带队就律师维权工作赴龙岗区调研

 

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律协应有所作为

 

深圳律师网200766

 

6 4 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淳与主管律师维权工作的副会长张志、理事陈学明、张方亮、于秀峰,秘书长刘潼修、副秘书长刘守华、深圳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黄明等到龙岗区调研律师维权工作。龙岗区司法局副局长潘保军与龙岗区所属的14家律师事务所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通过座谈了解到在龙岗刑事案件律师出庭率低,部分非法执业人员承揽、包揽刑事诉讼现象严重;法官水平不高,案件当庭宣判率极低,执法不公的事件时有发生;检察院、法院不严格履行司法程序给律师发开庭通知、送达判决书,致使代理律师不能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当事人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国家安全局、深圳市海关缉私局、深圳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形同一纸空文,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律师普遍认为,深圳法制环境的建设相对深圳的经济建设已明显滞后,仅从律师执业环境方面来看,深圳已落后于东莞、中山等城市。深圳特区外的龙岗、宝安两区的城市化改造已经完成,原村民已经转变为居民,但行政体制的改革并没有同步完成,原村民委员会的基层法律服务站一度成为孳生非法从事法律服务人员的温床;律师们还反映龙岗区工伤案件和劳资纠纷案件多且受助的多是弱势群体,新的律师费收费办法限制工伤案件的风险收费,间接导致弱势群体无经济能力寻求法律帮助。

律师反映情况引起律协领导一行的极大关注,李淳会长要求律协秘书处尽快将律师们反映的问题形成报告上报深圳市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并通过律协、通过律师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努力切实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对律师们提出的希望在人大、政协对法院、检察院的评价、考察将律师纳入评价体系中并形成制度的建议,李淳会长请于秀峰理事与相关部门沟通,希望从完善制度上解决改善律师执业外部环境差的问题。李淳会长强调,律师执业外部环境差的问题在全国是较为普遍的现象,但深圳素有改革之先的美誉,希望通过律协及深圳律师的努力,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思路,推动深圳律师职业环境的改善。(市律协  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