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2月8日
各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月17日经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发布(见附件),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实习人员学习,严格按照本办法开展实习工作。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八日
各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
《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1月17日经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发布(见附件),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实习人员学习,严格按照本办法开展实习工作。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