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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与马来西亚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

发布时间: 2018年5月2日

2018年4月27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与马来西亚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备忘录,并联合举办中马律师研讨会。深圳律协副会长韩俊,副监事长肖迎红,理事、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主任高文杰,前海工作委员会主任孟荻、副主任程海群、阙凌云、朱虹,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冯育红;马来西亚律师协会董事洪裕豪Kenneth Ang Joo How及其他二十二名马来西亚律师参加了本次活动。

韩俊副会长致欢迎辞,并介绍了深圳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以及特区经济发展现状:深圳GDP位列中国第三,并积极打造国际创新中心、国际知识产权中心、国际海洋中心,为深圳乃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律师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机遇和挑战,为深圳律师与境外律师等专业机构紧密合作搭建了广阔平台,为进一步推动实施“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和中国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希望双方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一带一路”战略发展为契机,共促两地律师业发展取得新成果。

马来西亚律师协会董事洪裕豪(Kenneth Ang Joo How)先生感谢我会为推动两地律师业交流做出的努力,并结合中马两国经济贸易、马来西亚经济市场、法律政治情况及马来西亚律师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介绍了两地律师合作领域,表达了马来西亚律协积极寻求与加强同中国各级律协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美好愿景。

随后,韩俊副会长、洪裕豪(Kenneth Ang Joo How)董事分别代表深圳市律师协会、马来西亚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备录录》。根据协议,双方将在进一步深化业务合作、提升两地律师专业素养等方面开展切实有效的措施。同时,洪裕豪(Kenneth Ang Joo How)董事代表马来西亚律师协会向深圳律协发出正式邀请:欢迎深圳律师参加将于2018年8月在吉隆坡举行的主题为“Raising the Bar:Innovate.Integrate.”的国际会议。 

自“一带一路”国家发展战略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以来,深圳律协紧握机遇,努力搭建律师行业国际化合作与交流平台,近年来已与英、美等13个国家(地区)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协议,为深圳律师与境外律师建立了良好的沟通交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