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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前培训报名】关于举办2014年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日 作者:会员部 责任编辑:熊丹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实习人员:

为加强深圳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效果,进一步提高培训工作质量,市律协定于20141222日-2015116日举办2014年度第二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本次培训将联合清华大学法学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共同举办。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符合报名条件的实习人员在“实习人员管理系统”中进行报名。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阅读《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14121日(周一)上午10:005日(周五)下午15:00

现场确认缴费及录考勤指纹时间:

2014129日(周二)-10日(周三)

(注:现场确认缴费及录考勤指纹安排将于125日网上报名截止后在深圳律师网另行发布通知,请各律师所已在网上报名的实习人员及时留意通知,并提前做好工作安排根据时间安排准时前来确认报名,逾期未来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的人员视为放弃本次岗前培训报名。未在实习人员管理系统报名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岗前培训。)

二、报名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截至2014731日前已取得实习证的实习人员,以550人为限,名额有限,报完即止。 (注:以实习证发证日期为准) 

三、培训时间

  20141222日(周一)-2015116日(周五)(注:周六、周日不上课)

四、培训地点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报告厅 (南山区西丽大学城)

五、报名方式

登录深圳律师网(网址:www.szlawyers.com),按照本通知附件《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要求进行报名。

六、培训费用

2000/人(不含交通费、食宿费)

注: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进行交费:

1、于现场确认报名当天交纳现金;

2、于2014127日(周日)1800前以律师所为单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纳,转账时须注明单位名称及缴款内容。(通过网银转账的,需提供转账成功的银行电子回单;通过银行缴存现金的,需提供现金缴存凭证)。

户名:深圳市律师协会

账号:6012100005051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时代金融支行     

七、培训要求

1、考勤合格者须参加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结业证书》,作为申领律师执业证的依据;

2、出勤率高于95%且考试成绩高于65分(包括等于)者为培训合格;

3、出勤率低于95%者,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4、考试成绩低于65分者,为培训不合格;

5、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不合格者,均须重新报名参加下次培训及考试;

6、集中培训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违反培训考核考试纪律的,撤销实习。被撤销实习者,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习。

八、注意事项

1、请各律师所行政人员及时通知本所符合报名条件的实习人员确认其是否参加本次培训,并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逾期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报名。网上报名时,如遇技术问题,请与网络公司联系,电话:400-728-5407

2、报名实习人员的联系电话需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确认无误,以确保实习人员能及时收到有关培训的通知及相关事项调整安排;

3、培训期间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可提供用餐(学校饭堂)和住宿(学校协议酒店)安排,费用由学员自理。如需用餐或住宿的请于现场确认报名时提出申请,以便安排。

用餐:按需由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统一办理饭卡(集中培训开班第一天集中办理),在学校食堂用餐;

住宿:需住宿的实习人员,届时由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联系学校附近协议酒店,费用约150//天(两人一间)。

 

联系人:熊丹、陈嘉敏、黄红珍

 话:883019698302032288281715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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