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实施《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办理业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2月13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办理业务的若干规定》已经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一四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