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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温馨提示

深圳律师网2012911


近期我会连续接到两名律师的维权申请,反映在深圳、河源两地代理案件过程中,因有群众上访事件发生,导致公安机关认为律师是“幕后指使”或指控律师唆使群众作伪证,而对律师采取拘传措施,以及威胁追究律师的刑事责任。经调查现已确认发生在深圳的维权案件纯属误会,系一名与代理律师同姓的群众上网发表不当言论导致办案民警牵强附会认为是律师煽动群众上访,经协调该维权案件已处理完毕,公安机关已向律师道歉。另发生在河源的维权案件中,经初步了解也未发现律师有明显的违规行为,我会将高度关注、及时跟进、妥善处理此宗律师维权案件。

为切实维护我市律师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市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市律协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特此提示全市律师:

1、全市律师一定要讲政治,要有大局意识、社会责任意识,代理重大、复杂、敏感性案件及群体性案件时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向司法部门和市律协备案;

2、全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要自觉遵守法律规定,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不得指使当事人违规上访,不得煽动当事人闹事,不要发表不当言论,不要为当事人代书上访信及代写证人证言等;

3、全市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一定要高度注意自身的安全,如遇执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请第一时间向律协维权部报告,市律协一定会尽全力维护全市律师的合法权益。

特此提示

                               市律协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

                                     201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