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疫情环境下电子合同效力问题
发布时间:2022年3月28日 作者:仲裁专委彭杨姗 责任编辑:创新委金振朝
我们身处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时代,人们频繁借助其完成信息的交互,沟通、工作、购物等活动均可以靠网络进行,而在疫情期间,出行不便,大家使用网络购物更加频繁,在平台选择商品并成功提交订单,在法律意义上便成立了一份电子合同。
一、相较于书面合同,电子合同有何特殊性?
电子合同是被法律认可的一种合同形式,《民法典》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法律认可的合同签订形式包括以电子数据签订的形式。
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纸质合同,电子合同特殊在于:
①载体形式特殊:传统的合同以实体的书面文本形式记录合同信息,而电子合同则是以数据电文承载合同信息;②订立方式特殊:以往人们通过协商沟通,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促使合同订立,而电子合同的订立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进行的,合同当事人甚至能够完全不见面、不沟通;③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特殊:电子合同与传统合同一样对实体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定,但因为电子数据本身的特殊性,涉及到一些形式上的权利义务的特殊要求,例如保护隐私义务、信息披露义务等,另外还涉及到电子签名的法律问题。
二、电子合同满足什么条件在法律上有效成立?
(一)数据电文
电子合同以数据电文为载体,关于数据电文的法律标准,在《电子签名法》第四至第八条进行了规定,可以概括为:①可读性:数据电文应需有形、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且可供随时调取查用;②完整性:数据电文应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完整、未被更改,若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③可识别性: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④真实性:生成、储存或者传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方法的可靠性。
满足法律对数据电文的真实、合法等标准的规定,以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电子合同法律效力就相当于传统的书面形式的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电子合同的有效成立要件需满足传统的书面形式的合同要求:①电子合同当事人主体身份真实;②电子合同当事人双方经过要约、承诺达成合意,效果意思与表现行为一致;③电子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④电子合同内容明确并且具有可行性。
(三)电子签名。以电子数据的方式签订的电子合同还需满足其他要求,即电子签名应具有可靠性。何为“可靠的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电子签名具有:专有性,电子签名应当具有身份识别的能力,通过电子签名的制作数据可以识别到电子签名的所有人;可控性,电子签名的制作数据由电子签名的所有人控制,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该电子签名;不可篡改性,电子签名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改变或者对数据电文的改变均可被识别发现。
三、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电子签名的可靠性进而认定电子合同效力?
一般情况下,满足《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应当被认定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锦绣支行与蔡建国储蓄存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认定:“银行卡密码是持卡人在办理银行卡时向银行预留的、未来办理业务时提供给银行自动识别客户身份、权限的数字、字母或其组合,具有私有性、唯一性和秘密性……正常情况下,银行卡信息尤其是密码为持卡人设定并仅为其掌握,交易时通过银行系统数据库自动扫描的形式核对,他人包括柜台交易时的银行工作人员并不知晓,同持卡人身份证、签名一样,具有身份识别功能,是持卡人进入电子交易系统的钥匙或身份凭证,从而起到电子签名的作用……”。在电子化交易服务中,私人密码具有私有性、唯一性和秘密性,对交易者的身份具有识别的功能,起到电子签名的作用,应当被认定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与崔仪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认为:“被告登陆网银申请贷款,使用预留账户、个人登录密码、交易密码、动态密码或U宝安全工具的验证方式签订电子合同的过程,可以证明电子合同的签订系被告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成立生效”。
所以,一份成立并生效的电子合同是以数据电文作为载体,以双方达成合意为先决条件,且满足传统合同所要求的法律要件,还需具有可靠的电子签名。
在虚拟网络空间里,我们通过电子平台开具电子帐号,进行身份认证,设置私人密码,将帐号与当事人主体关联,比如我们在平台购物,首先在该平台建立一个自己的账户,设置密码,再进行实名验证,将账户与我们关联,确保账户为本人所有,使用该平台进行购物时,需要再次输入一次密码以确保本人真实操作,确保合同的订立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疫情环境下,出行不便,电子合同的应用会更加广泛,与我们的日常生活也会更加密切,我们自身也要管理好自己的账户、密码,注意隐私防护,因为在法律等层面,若无相反证据证明被盗刷、盗用等情形,在身份验证或密码验证进行交易之后,通常认为该交易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