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申报和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9日 作者: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认定领导小组 责任编辑:宣传部
各律师事务所:
为推进我市律师事务所老字号品牌保护和振兴,促进和鼓励支持律所健康稳定及规范化发展。根据《深圳律师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2025)》《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四年工作规划(2021-2025)》,结合行业发展实际,现就开展“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申报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律所总部设立在深圳。
2.律所字号持续使用20年以上(含20年)(注:2004年10月1日之前在深圳注册成立);两个律所合并在一起,时长要从合并之后才开始计算。律所中途有改名(被收购/被合并),名字改好后再重新计算时长。
3.近三年未受司法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
4.在业内具有社会认同度。
二、认定程序
1.由深圳市律师协会牵头成立“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认定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老字号”的认定和相关工作。
2.“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认定,由律所向 “领导小组”提出申请,“领导小组”根据评价标准,对律所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向深圳市律师协会推荐。
3.“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专家对被推荐的律所进行材料复核和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提请会长会与理事会审议。
4.理事会通过审议后,于深圳市律师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任何企业或个人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均可向“领导小组”提出异议。
5.申报律所对公示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领导小组”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自“领导小组”接到复核申请后30天内作出复核决定。
6.拟认定为“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的律所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或异议与认定条件无实质性关联的,由“领导小组”作出决定,公布认定为“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 有效期三年。
7.确认为“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三年期满前重新申报。
8.“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每年度可申报一次。
9.对通过认定的“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以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名义颁发牌匾和证书。
三、申报材料
1.律所基本信息、组织结构及近五年工作情况汇报和获得荣誉的证明材料;
2.律所创立时间的证明材料;
3.律所业务传承脉络清晰的证明材料;
4.律所品牌价值领域具有影响力的材料。
5.针对上述材料并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的真实、有效、完整承诺。
四、动态管理
1.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应在每年12月30日前向“领导小组”更新律所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如发生更名、合并等与评价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领导小组”提供重大变化情况报告表。由“领导小组”初核,将不再符合评价或认定标准的报市律协,由市律协核实后取消公告或认定。对于未在10个工作日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
3.有效期内的“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如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处分的直接取消公告或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4.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针对“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深圳市律师协会实名举报,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
5.深圳市律师协会每隔三年对已认定的“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进行复查,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将由深圳市律师协会撤销其“深圳市律师协会老字号律师事务所”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五、申报流程
1.申报日期:2024年10月29日-11月20日18:00;
2.申报要求:下载《申报表》,填下相关信息、佐证材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件,并在小程序上传PDF文件;
△扫码上传材料
3.认定日期:2024年11月21日—12月5日,召开初审会议,确定初审名单和实地抽查律所等工作;
4.公布日期:2024年12月6日—25日,复核、公示、举办颁牌仪式。
5.联系人:律所委孔霞13380783813,律协宣传部罗苑瑜0755-83025789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