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深圳律师网2006年1月24日
2006年1月20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律协会议室召开。
本次理事会由李淳会长主持,18名理事参加了会议。省律师协会李国梁副会长,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刘潼修处长,律协监事会洪国安、衣铁军监事,律协吕成刚秘书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上,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刘潼修处长代表市司法局作了几点指示:一是要针对市司法局对律协财务审计报告中提到的不足之处,律协要加以改正;二是律协要尽快安排场所、配备人员接手律师档案的管理工作;三是律协要多出文稿,充分利用市司法局的《深圳司法信息》,出几期律师信息专刊,扩大律师协会的影响力。
省律师协会李国梁副会长结合自己在律师协会工作的亲身感受,就深圳律协“议、决、执、监”政策如何执行、律协党委在律协中起什么样的作用、如何确定律协党委的职能职责、如何协调律协党委与民营工委、市司法局党委的关系;律协监事会如何进行监督、如何打造一支民主廉洁的律协班子;如何合理的收缴会费等问题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会上,李淳会长通报了关于落实市委领导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并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的安排、签定2006年度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事宜。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律协14个专门委员会负责人人选、于秀峰理事为本届律协新闻发言人、秘书处办公场所装修方案及财务支出方案、关于秘书处人员的安排方案、律协停车费方案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