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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本人在韵达快递西乡办事处给陕西汉中的朋友快递价值1300元的保健品,没有报价;10月9日朋友来电询问快递的情况。经查询韵达,发现该快件到达韵达深圳中转站后,没有进一步记录。韵达提出按照快件丢失来赔偿,赔付150元。本人不同意丢失一说,如何起诉韵达挽回损失,或追回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