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培训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年3月15日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咨询及办案质量,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根据《关于市属律师事务所律师报名参加2011年度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的通知》要求,经市局律师公证管理处审核,扩充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队伍,市法律援助处决定举办2011年度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培训,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1、培训时间:培训时间为半天,由于报名律师较多,分两批培训。请各律师按照培训批次参加培训。
第一批本月18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
第二批本月18日(星期五)下午4:00—6:00;
2、培训地点:天平大厦(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
3、培训内容:
⑴ 法律援助基本业务知识;
⑵法律援助基础业务知识测试(开卷)。
4、参加人员:(见2011年志愿律师名单)。
深圳市法律援助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