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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律师事务所备案的通告”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364


各律师事务所: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集中备案工作已完成。为方便各律师事务所查询备案情况,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律师事务所备案的通告”予以转发(详见附件网站链接)。

   

附件:

通告链接:

http://www.regtm.net/sbdl/ywzn/201303/t20130325_134125.html
   
查询链接:

http://www.regtm.net/sbdl/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