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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参加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4月3日 作者:张晓燕 责任编辑:刘峰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开展以来,深圳市共有19名志愿律师(累计41人次)参加“1+1”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他们分赴山西、广西、云南、海南、甘肃、新疆、宁夏、西藏、贵州、青海等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同时,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人才培养,配合当地政府妥善处理群体事件,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为化解当地社会矛盾、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发挥了良好的作用,得到援助地党委、政府及百姓的充分肯定和一致好评,并受到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表彰和认可。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决胜之年,为继续开展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和疫情防控战,满足中西部地区困难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报名参加2020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转发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043-2018:00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和要求

1.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讲政治,重自律,热心公益,有奉献精神;

2.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并执业三年以上(含三年,时间截止2020420日),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

3.工作敬业,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理性对待冲突和纠纷;

4.无酗酒、嗜赌等不良习惯,无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25-55岁之间。(有特殊经历者可酌情放宽)。

三、律师志愿者有关政策待遇

(一)律师志愿者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详见中国法律援助网)文件执行。

(二)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3800元。服务于其他地区服务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补贴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为3300元。

(三)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为服务于新疆、青海、甘肃的律师志愿者增加高原费用补贴每人每年1.5万元。

(四)在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发放补贴的基础上,省法援基金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0元,每年提供1万元交通、探亲补助金;省律师协会为我省派遣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000元。

(五)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内免交律师协会会费。除了免除当年律师会费外,完成援助任务回到律师事务所后,再免除两年律师个人会费。连续志愿服务两年以上的志愿律师,志愿服务期每增加一年,服务结束后,则增加一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

(六)市律师协会参照省里做法,对本地派出的律师志愿者给予生活补助。

(七)律师志愿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要为参加律师继续购买社保。

四、服务地点

今年律师志愿者派遣省份涉及内蒙古、广西、湖南、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兵团。

五、报名方式

1.点击通知下方链接,登录会员系统报名;

2.下载打印并填写《“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直接粘贴于报名表贴照片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交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参加社会保障的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有关证明各2份;

4.2020420日(周一)18:00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可邮寄)交到市律协秘书处维权纪律部,电子版扫描件发送到邮箱wqb02@szlawyers.com

 

附件:《“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联系人:张晓燕  83025736

联系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2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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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报名仅对“ 全市执业律师(无处罚) ”开放。
活动状态: 活动结束
活动报名时间:2020-04-03 00:00:00 至 2020-04-20 18:00:00(报满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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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已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