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朋友: 你们好! 请教一个有关员工辞退的问题,本公司有一位经理,现年45岁,于2012年12月10日入职本公司,约定薪资是15000元/月,后因表现不佳且人品有问题,公司拟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没有协商一致,主要问题的焦点是该员工进入本公司后的一个月以内因为生病(中风)造成嘴角有些歪(现在她自己已经治疗好了,根据她自己讲说还需要进行理疗,没有任何问题了),现在要求公司给予负责报销其治疗的医疗费(她自己讲有几万元,因为当初治疗时是在中医小诊所治疗的,没有正规的发票可以证明),她本人不愿意离职并且自4月26号开始每天下午未经请假就不来(她本人说是出去治疗了)公司了,公司准备直接解除其劳动合同,我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敬请各位律师帮忙回答,谢谢! 1、公司已经依法购买了工伤、养老、医疗保险,她这种疾病是否属于工伤,公司是否有任何责任?此员工要求公司报销治疗费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该员工治疗费用并无相关正规发票)? 2、该员工自4月26日开始起下午没有上班,也没有请假,公司按“旷工”来处理是否适当?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办法》已明确规定了员工请(休)假的方式及核决权限(要书面请假并且经过相关权责主管核准方可,否则视为“旷工”)。 (特注:此《考勤管理办法》已于通过“飞信”群发的方式公布给了所有员工(每个人手机都能收到,)。 3、依照《考勤管理办法》中规定“旷工0.5天,记大过一次;扣发0.5日工资。旷工1天,记大过一次(扣发100元钱);扣发1日工资连续旷工2天或一个月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者,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处理,劳动关系自动解除,公司不予支付当月工资及任何经济补偿金,待其符合以上达到“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件时,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快递给该员工?最有效的送达方式是什么?(公告拍照/快递)。 4、如果针对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协商不成,我们可否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直接解除的风险是什么? 5、如果不能直接解除我们最好的处理方式是什么?(法律手段) 以上敬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万谢! 2013-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