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
专题研讨班的邀请函
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企业了解该劳动法领域的重要法规,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全新的劳动法律环境,避免劳动争议案件的大规模产生;为使各劳动法律领域的相关人员及时理解该法律的背景、内容,从而尽快掌握新法,南方劳动法律网与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已于2007年7月12、13日成功举办第一期《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专题研讨班,邀请参与《劳动合同法》立法的专家及法官讲解新法的内容及应对之道,吸引了两百多位来自广东各地区、各行业、各大中型企业的高管人员、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企业法务人员和社会律师、法援律师、法官以及各级工会妇联等人员参加。广州各大新闻媒体也对该研讨班的成功举办相继作了相关报道。
应众多相关单位要求,也为了让更多的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管理者、法律工作者尽快认识新法,了解新法,南方劳动法律网与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再次联合举办第二期“《劳动合同法》理解与适用专题研讨班”。现将该专题研讨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日期与参加对象:
举办日期:从2007年8月30日到2007年8月31日。
参加对象:
● 各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企业及事业单位的高管人员
● 人力资源总监、劳动人事经理、人事专员及其他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人员
● 各人力资源专业咨询机构、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人员
● 各级法院从事劳动争议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各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员
● 各级工会、妇联、法援机构的工作人员
● 各大专院校从事劳动法律研究的人员
二、举办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广东法官学院)。(参加培训的学员可免费停车)
三、研讨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专题介绍
1、《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意义与适用范围
2、《劳动合同法》立法过程中争议的焦点问题
3、《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思路以及与现行法律法规的区别联系
4、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
5、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6、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7、关于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8、关于劳动力派遣
9、关于竞业限制
10、关于非全日制用工
11、关于《劳动合同法》的溯及力
(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的影响
1、劳动合同签订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2、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3、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后新的处理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4、劳动合同解除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5、劳动合同终止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6、工资支付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7、企业使用劳务派遣员工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8、保密协议与竞业限制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9、违纪员工处理的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10、集体合同的相关新规定及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
(三)劳动争议案件热点、难点问题及案例剖析
(四)劳动争议案件操作实务
四、拟邀请的主讲嘉宾
黎建飞 著名劳动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劳动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参与起草制定《劳动法》,是《劳动合同法》起草组专家。
余明勤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副部长,法学博士,兼职教授。参与《劳动合同法》的起草工作。
肖胜方 著名劳动法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劳动法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广州市工会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北京市法学会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分会特邀理事,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将结合十大案例,详细解读企业应对《劳动合同法》颁布与实施的方法与措施。
五、收费标准及报名办法
参加研讨班的代表需交纳培训费1480元/人。
● 团体优惠:每满十人免收一人培训费;
● 老客户优惠:曾参加第一期培训的客户按1280元/人;
●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常年法律顾问客户优惠:980元/人;
● 其他优惠:凡在8月24日前(含8月24日)把培训费汇入指定帐号者(以费用到帐日期为准)均可享受八折优惠。
以上培训费用已含资料费、场地费、会务费、专家研讨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欢迎各地方有关单位统一组织人员报名参加,具体优惠事宜请与我们联系。
报名截止时间为2007年8月28日,请详细填写报名表传真或E-mail至会务组,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把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0)8333 8555 83347 818
传 真:(020)8333 7666 8333 0755
邮 箱:gdshenglun@163.com
联 系 人:
请将报名回执表传真到会务组,并汇款至以下账号:
开 户 名: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东风支行
账 号:7790 0188 0000 07390
南方劳动法律网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二00七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