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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深圳市参加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酝酿名单的紧急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1928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将于11月在北京召开。深圳市律师协会于 927日下午三时 接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选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酝酿名单的紧急通知》文件,我市必须于 929日中午 12时前 推荐13名律师作为全国律师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酝酿名单报广东省司法厅。根据省、市司法行政机关的具体工作要求,现将推选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侯选人酝酿名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条件

(一)依照《律师法》及有关规定,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并执业三年以上( 20081031日前 开始执业);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做到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领导;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指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四)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律师协会章程和行业管理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任何刑事、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五)热爱律师职业,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事业上做出显著成绩,在当地律师界有较高威信,当事人中有较好的评价;

(六)大局观念和事业心强,议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七)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热心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较好的奉献精神。

此外,根据全国律协的要求,各市推选时要考虑一定的女律师比例。

二、推荐程序

参照全国律协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按各市律师人数的500: 1的比例分配,律师人数不足500人的市各分配1名),我省各地市共推选代表候选人酝酿人选共设49名,在各地市上报49名酝酿人选中最后确定27名正式代表。依次原则,我市推选代表候选人酝酿人选名额为13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经司法行政部门决定,我市推荐程序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推荐,律师事务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市律协秘书处对律师是否受到过行业处分进行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报送市司法局;

(三)市司法局根据我市分配名额,以31的比例确定39名候选人酝酿备选名单;

(四)在监事会的监督下,市律协理事会按照1.51的比例以投票方式产生19名候选人酝酿名单报市司法局;

(五)由市司法局最终确定13名候选人酝酿名单,报广东省司法厅,由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确定全省27名正式代表。

三、推荐时间

报名截止到 2011928日下午 15:00

由于上级要求时间特别紧急,敬请全市律师对上述工作安排谅解和支持。


    联系人:许新安  刘峰
    联系电话:83020899  83025700
    电子邮箱:bgs83020899@163.com 


   附件:

1、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选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侯选人酝酿名单的紧急通知》(点击可下载) 

2、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广东省各市代表候选人酝酿人选名额分配表; 

3、各市推荐代表候选人酝酿人选一览表(备注:提交电子版); 

4、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简历表(备注:一式三份,表格必须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附照片,并提交一份电子文档,照片处按尺寸要求设置电子照片)

5、律师事务所推荐表(备注:一式两份,加盖律所公章)

 

深圳市司法局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