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住建局、法制办就《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到访律协

发布时间: 2018年7月13日

2018年712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资工委主任刘渤、副主任黄昌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调研员于立,市住建局物业监管处处长张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主任潘霞云,市法制办环资法规处主任科员王小波等一行到我会就《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征求意见。市律协会长林昌炽、副会长尹成刚、韩俊,市律协理事业务创新委主任李军强、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杨林、社区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王佳强等接待并参与座谈。

刘渤主任表示,《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启动以来,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充分发挥市律协作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的作用,希望市律协提出宝贵建议,进一步完善《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称“《修订草案》”),以提升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

林昌炽会长对刘渤主任一行表示欢迎,他指出此次市人大、市住建局和市法制办协同到访,针对《修订草案》征求协会意见,体现了市人大、市住建局和市法制办对律师行业的高度重视,协会一定积极配合,发挥立法调研基地的作用,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建言献策。

座谈双方围绕《修订草案》存在的问题、矛盾及解决方式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并对条例的整体框架和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建议。

市人大高度肯定了市律协对《修订草案》提出的建议,表示这些建议将有助于完善《修订草案》,在法律框架内创新性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