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公约》与中国涉外商事调解的发展”培训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2年7月13日

2022年7月8日下午,由广东省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师协会主办、广州市律师协会多元化争议解决(ADR)法律专业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罗湖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调解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称“商事调解委”)协办的“大湾区商事调解大讲堂之二:《新加坡公约》与中国涉外商事调解的发展”培训讲座活动,通过线上会议方式成功举行。

省律协副会长陈国翔、副会长陈方、省律协商事调解委主任陈群、副主任廖永强、省律协跨境争议解决委主任贾红卫、省律协监事会陈信行监事、广州市律协ADR委主任张旭峰、深圳市律协罗湖区工委主任毛腾云、秘书长任宝兴、深圳市律协商事调解委主任李军林、副主任陈凯伟以及其他律师通过线上会议方式参与了本次讲座活动。

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袁培皓律师进行主讲。袁培皓律师在商事调解领域具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他在讲座中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国际商事调解进行概述说明,介绍调解所具有的优势,并通过对比中国内地与美国、新加坡、香港的调解,指出中国调解未来的方向。其次,袁培皓律师通过介绍新加坡公约的相关规定来说明在新家坡公约背景下我国既面临着理论的挑战,同时也面临着实践的挑战。最后,袁培皓律师提出中国需要从调解质量参差问题与我国准备不足问题上分别作出相应举措进行应对,以推动中国商事调解的发展。中国的商事调解是非常具有发展前景的,需要广大律师群体加强学习与运营,共同推动中国商事调解的发展。

陈凯伟副主任、张旭峰主任、任宝兴秘书长、廖永强副主任分别围绕袁培皓律师的主题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也同时发表了他们对中国涉外商事调解发展的一系列看法。省律协陈信行监事最后为本次讲座发表了监督意见并做了总结致辞,对本次讲座的举办成果予以了肯定。

商事调解委将通过本次大讲堂活动认真总结经验,继续一如既往的策划、举办有关商事调解的系列培训活动,在商事调解专业方向上深挖,从而服务好广大律师,使广大律师能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