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专题”业务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3月22日 作者:消费者委
各位律师:
为提高深圳律师办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业务水平,拓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法律知识体系,市律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定于2024年3月27日举办“《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专题”业务交流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交流会时间
2024年3月27日(周三)下午14:30-17:30
二、业务交流会主题
《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专题
三、分享嘉宾
李新策,深圳市司法局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三处处长。
四、参加人员
感兴趣的深圳律师、大湾区律师、律师助理、实习人员及深圳律师行业从业人员。
五、参与方式
1.本次业务交流会将通过线上形式举办(腾讯会议室:531-745-162)。
2.参加人员请注意活动中,工作人员发出的签到登记二维码,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以便记录学分。
六、其他事项
本次活动计3学分,请参加律师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尤其是执业证号)。
七、联系人
消费者委:郭艳,13612865333
深圳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