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年5月26日 作者:杨智蓉 责任编辑:刘娟
2022年5月23日,曾常青监事长主持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副监事长刘鸿、吴小波,监事李继承、李斌泉、邹红芳、邹俊亮、宋校红、林志平、卓圣国、赖智欣参加会议,副秘书长刘娟等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会议精神;征集了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议题的监督意见;审议监事会内设机构成员申请辞职与增补报名的人员名单、《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审议稿)》《监事会专门委绩效考核委员会分工安排》、设立履职承诺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征求了监督工作的意见与建议,部署近期监事会工作等内容。
本次会议重点讨论并研究了以下事项:一是建议理事会科学配置专业委设置,充分调研各项人力物力,并进行增设委员会的论证,杜绝因人设岗,在保质保量的同时合理整合或延伸;二是监事会将遵循协会的各项规章与规则,融合各执行机构的管理办法,细化绩效考核操作指引与工作流程,建立更加完善、客观、公正、公开、高效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三是优化监督考核的实施细则,对专门委员会的思想政治建设、职责履行、工作绩效等方面开展日常与年度的绩效考核;四是设立履职承诺专项监督工作小组,对当选理事会成员的践行承诺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监事长团队对近期监事会开展的监督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绩效考核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善于观察与分析行业发展态势,加强与被考核对象的联系和沟通,兼顾鼓励和鞭策、欣赏和促进、表扬和建议、肯定和希望、纠错和纠偏的监督理念,真实了解与反映考核对象的客观表现,以监督促进工作热情与积极性的持续,有效完成行业规划与工作任务,共同促进行业发展;二是监事会专项监督小组必须加强对监督对象履行承诺情况的监督检查、考核落实,保障承诺真正兑现并受益于全市律师。
会议还就专项监督工作内容与实施方式、监督评价、绩效考核委员会考核工作、与被监督对象有效沟通等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与建议,并对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