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专委举办“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典型案例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24年4月15日

2024月4月11日上午,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师协会商事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专委”)走访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并举办“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典型案例研讨会。德和衡深圳所主任温贵和,合伙人曹惠良、赵倩南等接待座谈。创新委委员易文娟到会指导。仲裁专委主任贺树奎,主任助理曾超等,委员张明利、李团结、熊代琨等线下参会。会议由仲裁专委委员张翠主持。


2024年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仲裁司法审查典型案例10宗,其中案例2—(2021)浙01认港1号亿海国际有限公司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裁决案涉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的适用。本次研讨会主讲委员张翠律师围绕该案例从案涉合同效力、仲裁条款效力、仲裁条款独立性、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注意事项、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仲裁裁决的期限和管辖法院、不予认可和执行的情形以及由该案例给律师代理案件启发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与会成员围绕着该案例,对于涉外合同成立、生效及其法律适用、涉外仲裁条款成立、生效及其法律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含补充安排)在实践中的理解与应用、律师在代理涉外仲裁案件的应对策略等问题展开了充分热烈的讨论。

仲裁专委还会就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与仲裁有关的典型案例连续进行研讨,进一步提升律师代理仲裁及其司法审查案件的综合素质,更好的维护法律正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