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17年8月15日

2017年84日,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简称“刑专委”)在市律协会议厅召开《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排非规定”)研讨会,市律协副会长蔡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俞宙法官、审判长赵靓法官、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前副教授曹巧玲、市律协创新委委员石绍纯应邀出席。研讨会由刑专委主任郑剑民主持。

俞宙庭长介绍了“排非规定”出台的前提和背景,并指出该规定的亮点在于证据类型的增加、“排非”审查可与法庭调查一并进行等程序性问题。他认为当前司法实践中,言词证据“排非”难度较大,建议刑辩律师应当重点审查实物证据,重视实物证据提取的合法性,以提高有效辩护率。

赵靓法官、曹巧玲副教授分别从法官办案实践、“排非”程序的裁判文书大数据分析等角度对该规定进行解读,帮助律师进一步加深了解。

本次研讨会通过对“排非规定”的学习和研讨,为刑辩律师如何有效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辩护指明了方向,进一步帮助律师提高辩护意见的采纳率,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