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举办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项业务培训

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9年4月25日


4月19日下午,宝安区司法局深圳市律师协会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深圳律师学院联合举办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项业务培训宝安区区属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和执业律师共10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就如何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作用律师严格依法办理涉黑、涉恶势力案件”犯罪案件的重要意义进行探讨。

宝安区司法局副局长贺章立开班动员讲话中指出一是律师要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重大意义;二是律师要结合“两高”“两部” 4个意见依法依规做好辩护代理工作,明确律师执业行为的边界,依法依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律师在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过程遇到问题时要及时反馈,做好报备工作。

培训班上重点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在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上的讲话》、《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对全国扫黑办首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两高”“两部”4个意见的解读》讲话精神,并强调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办理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负有直接监督指导职责,要建立报告备案制度、集体研究制度、检查督导制度。

本次培训邀请了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杜舒寒律师、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肖鹰律师、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朱少龙律师、广东君孺律师事务所黄道义律师四名律师分别对全国扫黑办公布的“两高”“两部”4个意见进行专题解读四名律师以政策背景及指导思想为切入点,深入地对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的若干问题进行解读,同时,结合自身作为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丰富经验,引用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的案例,生动形象地为宝安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业务作了一次精彩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