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年4月10日
各位律师:
现转发省律协《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的通知》,请联系秘书处报名参加,
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12日。
联系人:许新安 电话:83020899
邮件:bgs83020899@163.com
市律协秘书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律师行业体育运动的开展,加强各地律师间的沟通和交流,省律协拟定于2012年4月底5月初举办“2012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本次体育比赛由河源市律协承办,省律协文体委协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暂定于2012年4月底5月初,地点定于河源市。
二、参赛单位
以各市律师协会为参赛单位并且冠名。如:“××市律师代表队”。
参赛单位须各派出一名领队(可由参赛人员或教练员担任)负责各单位的比赛事宜。
三、参赛资格
参赛人员须为广东省内执业律师(含实习律师)。
本次比赛为律师协会会员(含准会员)活动,谢绝非会员参与。律师参赛时须提供身份证、律师执业证或律师实习证,以便确认参赛资格。
四、比赛项目
体育比赛项目包括:乒乓球、羽毛球、桌球、高尔夫球等。各代表队在各个比赛项目中的参赛人数如下:
乒乓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50岁以上男子单打各2名共6名运动员参赛;
羽毛球: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及50岁以上男子双打各一对共6名运动员参赛;
桌球:由3名运动员参加比赛;
高尔夫球:由4名运动员参加比赛;
各市可根据比赛项目选项报名。
五、奖杯、奖牌的设置:
体育比赛综合项目团体奖取前一、二、三名,优胜奖、组织奖若干名,单项比赛取前三名。
六、比赛费用
1.比赛的安排、食宿和比赛场地、裁判、奖杯等涉及的费用由省律协负责。
2.参赛人员的交通等费用由各单位负责。
3.高尔夫球比赛,打球费由参赛队员个人负责。
七、注意事项
1.参加体育比赛的单位人数不得超过各比赛项目规定的数量。
2.请参赛人员自备比赛用具及相关物品。
3.请参赛代表队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于
4.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邓新全 电 话:020-66826948 传 真:020-66826957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