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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2012410



各位律师:

现转发省律协《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的通知》,请联系秘书处报名参加,

报名截止日期为412日。

联系人:许新安  电话:83020899

邮件:bgs83020899@163.com

市律协秘书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

 

 

 

 

关于举办2012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律师行业体育运动的开展,加强各地律师间的沟通和交流,省律协拟定于20124月底5月初举办“2012年广东律师体育比赛”。本次体育比赛由河源市律协承办,省律协文体委协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暂定于20124月底5月初,地点定于河源市。

二、参赛单位

以各市律师协会为参赛单位并且冠名。如:“××市律师代表队”。

参赛单位须各派出一名领队(可由参赛人员或教练员担任)负责各单位的比赛事宜。

三、参赛资格

参赛人员须为广东省内执业律师(含实习律师)。

本次比赛为律师协会会员(含准会员)活动,谢绝非会员参与。律师参赛时须提供身份证、律师执业证或律师实习证,以便确认参赛资格。

四、比赛项目

体育比赛项目包括:乒乓球、羽毛球、桌球、高尔夫球等。各代表队在各个比赛项目中的参赛人数如下:

乒乓球:男子单打、女子单打,50岁以上男子单打各2名共6名运动员参赛;

羽毛球:男子双打、混合双打及50岁以上男子双打各一对共6名运动员参赛;

桌球:由3名运动员参加比赛;

高尔夫球:由4名运动员参加比赛;

各市可根据比赛项目选项报名。

五、奖杯、奖牌的设置:

体育比赛综合项目团体奖取前一、二、三名,优胜奖、组织奖若干名,单项比赛取前三名。

六、比赛费用

1.比赛的安排、食宿和比赛场地、裁判、奖杯等涉及的费用由省律协负责。

2.参赛人员的交通等费用由各单位负责。

3.高尔夫球比赛,打球费由参赛队员个人负责。

七、注意事项

1.参加体育比赛的单位人数不得超过各比赛项目规定的数量。

2.请参赛人员自备比赛用具及相关物品。

3.请参赛代表队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于 410前报省律协秘书处。

4.具体比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邓新全      话:020-66826948         真:020-66826957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广东省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