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委、税务委召开“浅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讲座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3日

1021日下午,由市律协职业培训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培训”)主办,市律协税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税务委”)承办的专题巡回培训“税务法律服务”系列讲座——“浅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辩护”顺利召开,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黄超群律师应邀出席作为主讲嘉宾。

首先,黄律师对涉税犯罪的几个重要罪名及增值税的抵扣功能进行分析。同时,黄律师用图表的形式对近年的涉税案件数量进行统计,然后用逻辑图的形式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功能进行分析,帮助听众捋清进项与销项的抵扣关系以及抵扣数额。

此后,黄律师围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进行辨析。分别从法律条文和司法案例、法官的观点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税款发票罪进行讲解,让大家对这个罪名的分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最后,黄律师谈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常见辩护观点。包括“三流不一致,应如何理清?”、“没有真实交易,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开是否构成此罪?”、“没有真实交易,同一个企业进项及销项发票都是虚开的,如何计算税额?”。带着这些问题,黄律师用案例、图解一一为大家解析,通俗易懂地让参与律师清晰地了解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