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损伤该谁赔偿
法律规定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深圳晚报记者 简洁
面对天怒人怨的高空坠物,面对无法躲避的飞来横祸,我们必须拿起各种武器保护自己,不能让加害人逃之夭夭,我们应该一起对高空抛物的不文明行为宣战。
从25楼抛下鸡蛋足以致命
曾有小区在宣传栏上贴出自制海报,海报中写到: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能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能让人头皮破裂;从18楼抛下能砸破行人头骨;从25楼抛下能使人当场死亡。
对此,有力学学者用70多克的鸡蛋做了实验,得出了结论:从4楼砸下,受力相当于一个7岁男孩的体重。从8楼砸下,受力相当于一个10岁男孩的体重。从18楼砸下,受力相当于一个14岁男孩的体重。从25楼砸下,受力相当于一个成年女子的体重。对此,学者表示还只是保守测算,实际数据肯定大于这个力,因为高空抛物,往往还有往外扔物体时加注在物体上的力量。
杜绝高空抛物是物管公司的难题
面对防不胜防的“高空炸弹”,物业管理公司表示很无奈。福田区益田村管理处陈主任说,“虽然经常有东西掉下来,但是故意扔东西下楼还是极少数的,大部分都是由于住户不经意造成的,特别是放在厨房的东西,一不小心就碰下楼了。” 陈主任表示,一但发生高空坠物,工作人员会对坠物一侧挨家挨户地家访,但很难查到是从哪一户掉落的。
“到了台风季节,管理处会提前提醒住户阳台不要堆放杂物,希望大家能主动预防高空坠物。除一些宣传之外,我们也没有更好的做法。”陈主任介绍,一些小区尝试安装电子监控,但是效果并不理想,杜绝高空抛物是绝大部分物管公司共同面临的难题。
每年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都有多份杜绝高空抛物的倡议书,然而“苦口婆心”的劝诫却收效甚微。深圳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服务中心陈晓平主任介绍,“一旦发生高空坠物伤人事件,对责任的界定比较模糊,大家认为掉东西下来是管理中出了问题,于是很容易将责任归于物管公司。但其实物管公司只负责公共管理,如果是外墙的公共部位掉了东西下去,如玻璃窗、外墙瓷砖等。”
陈晓平主任表示,物管公司能做到的主要是提醒、劝告和阻止。“如果物管公司没有进行提醒,则是规避不了责任的。”
法律对坠物伤人赔偿有明确规定
潘律师表示,如故意抛出物品造成他人重伤或死亡,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不小心将物品碰下楼了,属于意外事故,只需承担民事责任。”潘律师认为,首先必须要增强市民的法律意识。“只有行为人的法律意识增强了,才能对其起警示性的作用。”
解决问题尚需更多可行建议
有学者也针对高空坠物引发的各种悲剧,提出了一些建议,例如设立高空坠物基金会,即商楼居户在入住前每人交纳一定数额金钱成立该幢楼的基金会,专款专用,在发生高空坠物伤人而又无法确定加害人的情况下,动用此款来赔偿。陈晓平主任表示,设立高空坠物基金会的想法是可行的,但是实施起来有一定的难度。
“成立基金会首先会增加业主的投入,如基金由开发商负责,开发商同样会将这部分费用转嫁到房价上,同样是由业主来买单。至于是否允许加这部分费用,费用是多少等问题,都需要由相关物价部门审批通过。”陈晓平强调,高空坠物基金会一旦设立,在管理该笔基金时也将会存在许多的纠纷。陈晓平建议,可以在一些有条件的小区尝试成立此类基金会,由小区业委会自愿牵头来尝试操作。
对于将高空坠物的损害风险分散于社会大众,由各种商业保险来理赔的建议,陈晓平主任认为是可行的。“在一些规模较大、管理费较高的社区是有余力来购买公共责任险的,一旦遇到紧急情况,保险可以先进行理赔和垫付,但是额度不会太大。这项措施对于物业管理中实行酬金制的公司较为可行。”
你是否曾经也与“高空炸弹”擦肩而过呢?你是否有高招来杜绝高空坠物呢?欢迎致电深圳晚报热线83929999,让我们一同来对付这天怒人怨的高空坠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