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委将提制定个人破产法的立法建议

发布时间: 2014年6月24日


2014年620日上午,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与会委员会认真学习了《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了《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综合表现计分与公示规则(征求意见稿)》。卢林主任向与会委员会介绍了本委员会的三年工作规划,并对年度工作计划中的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各委员的工作职责,责任到人。会议还集中讨论了《关于提请深圳市人大率先在深圳实行个人破产制度的立法建议》。

我国目前并没有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深圳有着比较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公平的分配制度以及公平的社会征信系统,以上条件为特区制定个人破产法提供了前提,如果个人破产法能率先在深圳制定,必将具有重大的意义。

 

(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