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委召开第十七次疑难案例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5年3月3日 作者:商标委 责任编辑:创新委张鹏
2月21日下午,第十一届深圳市律协商标专业委员会(下称“商标委”)在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会议室召开第十七次疑难案例研讨会。会议特邀顾问专家于春辉老师、张学军博士、深圳市律协监事博超参会;同时商标委主任谢湘辉、副主任张振海、魏托、何冰玲,及二十余名委员、干事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副主任魏托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就“史密斯”系列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进行研讨。魏托副主任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其后参会专家及委员们主要围绕以下焦点问题展开:
一、法院认定涉案商标在 2003 年 10 月达到驰名程度,该时间节点的认定依据是否充分?在确定驰名商标认定时间时,应如何权衡不同时间段的证据效力?
二、将“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的行为纳入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调整对象,这种扩张是否符合商标法的立法目的?
三、普通注册商标冲突通过行政途径解决,驰名商标与注册商标冲突法院可直接判决禁用,对于已注册超过 5 年、10年、20年的商标,法院判决是否会影响商标注册的稳定性和公信力以及消费者对注册商标形成的稳定认知?
与会委员们针对以上两个案例的相关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讨论,根据自身实务经验及专业判断,发表各自的观点。
随后,两名顾问专家进行总结点评。在不同意见和看法的交流探讨中,引发了大家对于热点、难点商标法律问题的思考和探索。
本次会议在各与会人员的积极参与和支持下,通过参会人员的信息共享、充分交流、思维碰撞,对于行业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实务交流探讨,在活动中大家深度交流、有所收获。同时,相信在商标委全体人员的努力下,商标委未来的疑难案例研讨会将会越办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