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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方水九元 业主搭车涨价 租户吃不消

南方都市报 李国斌


 

坂田一房东在出租屋贴出涨水价通知,有租客则在后面跟帖敬告房东。互联网图片

61深圳水价调整之后,关外出租屋水费大涨,且涨幅惊人。据市民报料,在宝安石岩,西乡、沙井,龙岗坂田等多处地点都有出租屋水费上涨严重情况,每立方米从原来的45元涨到69元,最少的也涨了1元,而有的房东没有给出涨价的理由,给出理由的却又是五花八门,租户对此十分不满。有租户质疑:喝不起,用不起,外地人在深圳喝水也要比别人多交钱?

6 1 起深圳实行阶梯水费收费制度,本来水价调整是在市民接受范围之内,不过关外一些出租屋的房东却借此机会利用资源和政策大幅涨价牟取利益,受损者则多是外来打工租客。

[石岩上排社区]租户称涨价后水费多八成

水费上涨之前就有所了解,但得到的信息是上涨幅度不会很大,6月份时房东曾打过招呼,但没有说具体涨多少,昨天( 71)贴出通知,说每立方米水价要9元,而之前只需要5元,也没有说涨价的标准是根据什么定的。听闻水价上涨,家住石岩下屋新村东13巷的李先生不断叫苦,家中每月用水量大约要20立方米。之前房东一直按每立方米5元收费,再加上1吨的损耗费,共21吨,一个月的水费为105元左右。如果每吨按9元收费,每月光水费就要支出189元,比原先多出8成,虽然不至于无法承受,但如此涨法让人难以认同。

[石岩应人石社区]不满涨价与房东交涉无果

类似石岩上排社区的情况,石岩应人石社区个别出租屋内也存在,水价从最初的每立方米4.5元涨到8元。租户 女士表示,因为水费问题曾和房东有过交涉,但没有效果,现在好些房东利用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来走偏门,以此压榨外来租户,而且签署租房合同都是最长只能6个月的,随时都可以涨价,如果嫌贵不愿意租,自然有别人愿意租。”(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坂田街道坂田社区]租客跟帖揭露真相

各位住户:现市水费提升到8元一立方米,本楼也要从 71起加到8元一立方米。短短二十余字的通知单贴在楼道内,住户只需接受即可,并无争取少交的权利。而在该通知刚贴出不久,便有用户在该通知单下贴出纸条回击:敬告房东,经查证,深圳市居民用水调整后每月22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2 .3元,2330立方米,每立方米3 .45元,30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4 .6元。不过,即便如此,水费仍然只能按照每立方米8元缴纳。住龙岗坂田社区大丹工业园附近的王先生表示,房东根本不和我们谈,发个通知只是告诉我们交费时按这个标准交就是了。

[沙井东塘社区等]多处民房贴出涨价通知

宝安沙井东塘社区一些房东也将水费从原来的5元调整到78元不等。西乡共乐社区,盐田社区等地点普遍都涨了一元钱。在西乡共乐社区,多处民房都张贴着水费涨价一元的通知,居民也接到了房东关于电费涨价的口头通知。相较于水务部门的价格,住户普遍认为,出租屋的水电价格涨得都有点离谱。不过,也有房东表示,水费上涨一元实属合情合理,但涨得太多则可能是有的房东赚钱心切,不择手段。

■算笔账

房东:按整栋楼计价导致单价高

水费上涨不是房东单方面决定的,是根据市里面要求,涨多涨少一般房东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厘定,租户用水要计算总量的,何况现在租房的这么多,管理也费力,即便多收点钱,也不应该有人质疑。石岩上排社区金台路的一位房东王女士称,房东赚钱也不是靠水费,租户何必太计较?

西乡盐田社区高村围一巷的一位 房东刘 女士告诉记者,6月份开始自来水价格较之前涨了一元一角,不过房东只是取整涨了一元水费,实际上在水费方面收费并无利润。

女士称,自己租赁出去的楼房每月都要用去近 800立方米 的水。按照目前水务部门实施的价格表,超过 31立方米 的部分,每立方米4 .6元,加上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水费用为6.2元。虽然每户居民每月用水量一般不会超过 22立方米 ,按照水价表,每吨水价为2 .3元,各项费用加上后,为3.2元每立方米,但水务部门在计算时,只计算该栋楼总表数据,即是按照超 31立方米 的每吨水价位。那么, 800立方米 每月用水,就有700多吨是按照每立方米6.2元的价格来计算收费的。于是,居住在这里的居民虽然用水量居于3.2 一立方米 的区域,实际上却都是按照超 31立方米 来计算水费。再加上一些损耗,房东表示,水价相对贵些也是理所当然,一般维持在6元左右是应该接受的。至于有的房东将水费调到89元, 女士也认为有点离谱

■说法

深水宝安水务公司:

房东水费定价

属于个人行为

深水宝安水务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每栋楼水费的收取一般都是读取总表,因产权问题,居民用水收费直接向业主收取,水务集团与租户并没有相应的利益关系,房东关于水费定价属于个人行为,水务公司也无法干涉,至于有没有违规收费需要由物价部门认定。

市场监管局:

每立方七八元

肯定超标收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答复称,目前居民用水实行阶梯收费,各项细则都已十分明确,关外个别地点存在出租屋高水价现象应属于房东为赚取利润,提高差价所致。因为水务部门向房东收取的是总用水量的水费,所以实行阶梯收费后,水费上涨属于正常情况,但水价高达每立方米78元的现象肯定是超过标准的,对于高出标准的情况,租客可以进行集体抵制,或者拨打12358热线进行投诉。物价部门在接到投诉并取证之后,将会对于超过标准收取水价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律师张燕:

居民用水合法

权益应有保障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燕表示,此类情况屡见不鲜,部分地点水价过高,是有房东借着水价上调趁火打劫所致。从合同法而言,房东和房客仅存在租赁的法律关系,即房东提供房子给房客居住,房客向房东交付约定的租金。除此之外,房东不能向房客收取不合理的、高额的水费。居委会,物价局等部门对此现象应当进行管理、规范,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居民用水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