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人社局败诉 人社局坚持不予入户
有律师认为市人社局涉嫌违反《行政诉讼法》
南方都市报 记者 李亚坤
因为曾经吃摇头丸被强制戒毒6个月,饭馆老板
今年3月生效的法院判决认为,市人社局在深圳市公安局出具核实情况称陈先生有违法记录、但陈先生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做出陈先生无违法记录证明的情况下,理应进一步核实相关违法记录,而不是直接采信深圳市公安局的核查结果。法院认为,市人社局做出的不予批准存在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并依法予以撤销。
不过,深圳市律协行政诉讼委员会顾问郭安元律师则表示,上述情况,法院认为行政单位做出行政行为的事实认定不清,行政单位在查清后,再作出行政行为,是一种补救措施,法律上也有相关规定,并不违法。
但郭安元律师也认为,市人社局依据的《暂行办法》应有更为细致的实施细则。“违法记录包含的范围太广,行政处罚算不算?交通违法算不算?这些还是需要界定清楚。”郭安元称。
当事人陈先生则表示,接到这一通知书后,他表示遗憾。“我会再次将人社局告上法庭,把官司打到底。”陈先生称,不会放弃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