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实务专著出版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3月4日 作者:钟子晴 责任编辑:杨欣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鼓励支持深圳律师开展实务研究、淬炼实践经验,出版高品质的实务著作,以专业助力深圳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实务专著出版资助管理办法》,现开展法律实务专著(以下简称“专著”)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励原则
按照“自主申请、择优奖励”的原则开展,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视为放弃。
二、 申报条件
(一) 申报对象须为专著的著作权人(一般为封面的主编或副主编),且在该专著出版时、申报时及奖励发放时均须为市律协会员。
(二) 专著已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由国内正规出版机构首次出版或再版(以版权页面的版本及日期为准),具有正规书号。
(三) 专著内容专业性强,具有较高的实务参考价值,不涉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或内容,且不存在任何版权争议。
(四) 奖励范围不包括译著、法规、案例汇编、研究报告、论文集等著作。
(五) 专著未享受过市律协的出版资助(如:入选深圳律师实务丛书)或奖励。
注:每本专著只享受1次奖励。同一作者出版的多本不同法律专著,可按要求分别申报。
三、 奖励安排
(一) 符合申报条件的专著,每本奖励金额不超过2万元(含税),具体奖励金额由市律协业务创新与发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创新委”)结合申报对象的参编情况、深圳律师在封面著作权人中的占比、专著的版本、质量及专业水平等情况综合评审确定。
(二) 专著奖励由申报对象自行协商分配。
四、 申报程序
(一) 专著的著作权人(一般为封面的主编或副主编)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二) 市律协创新委组织开展专著评审。
(三) 市律协相关部门发放奖励。
注:专著奖励申报提供虚假材料或申报对象不符合申报条件,市律协创新委有权直接取消资格,已发奖励的收回奖励,并取消专著奖励资格。
五、 申报材料
(一) 每本专著提交3本实体书籍;
(二) 封面署名为多人合作的专著,须提供封面上显示的其他著作权人的个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如有特殊情况的可提供情况说明;
(三) 封面署名为律师团队编著的专著,须提供团队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四) 封面署名为律所编著的专著,需提供律所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注:申报提交的实体书籍不退回,获得奖励的专著将视情况择优展示。
六、 申报时间、方式
(一)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逾期不予受理。
(二)扫描二维码进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三) 实体专著提交地址: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深圳市律师协会综合办公区,业务部23601044(注:若以邮寄的方式提交,请致电联系确认专著收到情况,以免邮寄丢失)。
(四)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创新委负责解释。
了解咨询:业务部23601044;周律师(创新委)13808850126
业务创新与发展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