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会议召开
把建设一流法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口
力争2015年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深圳特区报《2013年12月04日A1版》 发布时间:2014年1月9日 作者:肖 意 甘 霖 杨丽萍 责任编辑: 党委办公室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肖 意 甘 霖 杨丽萍)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圳经济特区如何开题破局?昨天,全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王荣出席会议并讲话,明确提出把加强法治作为全局性、战略性任务,把建设一流法治作为深圳全面深化改革“突破口”,努力开创经济特区新一轮改革开放新局面。会议下发了《深圳市加快建设一流法治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决定自本月起,分三个阶段推进工作,力争到2015年底,深圳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市长许勤就《实施方案》作说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天等市几套班子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等出席会议。
将建设一流法治作为战略性全局性任务
王荣在会上强调指出,建设一流法治是深圳承担新时期改革开放重任的重要突破口,是深圳在新形势下增创改革开放新优势的战略选择,是深圳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加快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必须将其作为战略性、全局性任务,努力在依法执政、法律实施、立法创新、依法行政、司法改革、法治文明、法治文化等方面见到新的更大成效,率先打造法制体系健全、法律实施有效、法治氛围浓厚、人民群众满意的一流法治城市,率先推进市场、政府、社会、法治“3+1”综合改革,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贡献。
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上“立说立行立竿见影”
“要按照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原则,有目标、有措施、分阶段推进一流法治城市建设,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立说立行,尽快取得明显成效。”王荣说,结合《实施方案》,当前需重点推进几项工作。一是着眼于提升依法执政水平,着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二是着眼于维护法律权威,扎实推进法律法规实施。三是着眼于提升立法质量,加大力度推进立法创新。四是着眼于落实依法行政,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五是着眼于促进公正司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六是着眼于提升法治文明,在全社会弘扬法治文化、提高市民法治素养。
近期开展七项专项行动
按照《实施方案》,我市将力争2015年底取得一流法治城市建设阶段性成果,显著提升依法执政能力、立法质量、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司法公信力、全社会法治意识和市民法律素养。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制度化、常态化的要求,我市一流法治城市建设分三个阶段推进:第一阶段自今年12月到2014年6月,集中开展深入推进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法规实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前海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提速、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市民法治素养大提升等七项专项行动,重点解决当前法律实施过程中比较突出而紧迫的问题。
第二阶段自2014年7月到12月,计划开展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司法公开等专项行动,集中突破一些难点问题。第三阶段自2015年1月起至年底,计划开展党委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加强人大法律监督等专项行动,完善依法执政、决策、考核、监督、问责等方面制度建设,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负面案例
《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宣传报道等方面,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要求新闻媒体广泛报道,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负面案例,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王荣表示,要强化领导责任、强化方案落实、强化督促检查,重点抓好第一阶段七项专项行动实施,务求立竿见影,并做好下两个阶段专项行动项目准备工作,形成滚动推进模式,一步一个脚印地推动一流法治城市建设。
会上,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等第一阶段专项行动的6家牵头单位有关负责人就如何具体实施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