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受省律协党工委表彰的先进党组织和
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网2010年10月19日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庆祝省律协成立三十周年,回顾总结广东律师行业发展历程,充分展现广东律师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激励引导我省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继续解放思想,坚持开拓创新,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广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省律协党工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评选表彰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活动。为做好深圳市律协党委系统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省各市律协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关系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或在律协、司法局的党员律师。
二、奖项设置
(一)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
(二)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
以上奖项均冠以“广东省律师协会成立三十周年”。
三、评选名额
省律协党工委分配给市律协党委的推荐名额为:先进党组织5个,优秀共产党员21名。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应根据本支部的情况,原则上按本支部党员人数的10%比例评选优秀共产党员;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最多评选1名。评选先进党组织的,可推荐本支部,也可评选其他支部。确有突出表现的典型支部或个人不受名额限制。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组织的基本条件
1、党组织成立10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0年10月);
2、党组织中所有党员未受过任何处分或处罚;
3、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有特色、效果好,党组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团结带领党员在做贡献方面有突出表现;
4、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认真组织党员开展活动,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实现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三个全部”目标要求,努力探索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5、大力加强党组织制度建设,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较高。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党龄在10年以上且执业时间15年以上(计算时间截止2010年10月);
2、未受过任何处分或处罚;
3、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服从党组织的决定,履行党员义务,主动参加党的活动,积极参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
4、自觉加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学习,职业自律意识强,成为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和执业为民的表率;
5、不断加强业务学习,能力素质强,能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有突出贡献。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推荐(2010年10月15—21日)。各律师所党支部根据评选条件,以推荐的形式,认真组织填写推荐表,同时附上3000字左右的先进典型事迹,报市律协党办。
(二)审核(2010年10月22—28日)。市律协党委对各律师所党支部报送的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按评选名额研究提出推荐名单,经市司法局党组织批准后于10月31日前将推荐表报省律协党工委。
(三)公示(2010年11月1日—5日)。省律协党工委对拟表彰的党组织和党员名单在广东律师网公示,征求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
(四)评定(2010年11月8日—12日)。省律协党工委对各市上报推荐对象进行审核、评定。
(五)表彰(2010年12月25日)。在省律协成立三十周年庆祝大会上对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
六、有关要求
请各律师所党支部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中下载),于10月22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推荐表原件(注:正反面打印在一页纸上,一式三份并加盖律师所党支部公章)报至市律协党办,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asha628@foxmail.com。
联系人:曹莎
电话:83025936
传真:83025756
附:各市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推荐表、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深圳市律师协会委员会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