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委

市律师协会与市司法局协商建立律师与人民监督员培训交流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30日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与深圳市律师协会召开专题座谈会,协商建立深圳市律师与人民监督员培训交流工作机制。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刘天德、副处长李煜民,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尹成刚、职业培训委员会主任何志军、深圳律师学院执行院长方惠等参与座谈。双方就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和广东省律师协会相关文件精神达成全面共识,并就我市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培训需求及市律师协会培训安排等相关情况进行认真讨论和充分交流,议定符合深圳实际的律师与人民监督员交流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市律师协会的专业培训优势,切实发挥人民监督员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双方均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共同建立常态化、多元式、联合式培训交流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和人民监督员的联系沟通,全面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和律师的专业化水平,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