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红绿灯当时出故障 市民:早就投诉不被重视
【晶报】 记者 许士磊
前日上午9点56分,龙岗区如意路和盐龙大道十字路口处,一辆搅拌车撞上一辆商务车,造成商务车内6人3死3伤。交警称事发时该路口南往北方向信号灯发生故障,但车祸不排除超速等其他因素。昨日上午,记者重返现场发现,虽然信号灯已恢复正常,但过往车辆依然车速飞快。有市民称,早在上星期就发现路口红绿灯出现故障,并向有关部门反映,但红绿灯并未得到及时修缮,因此有关部门对此事故负有责任。
路过司机:
以往都是加速过路口
事发当日,正在附近施工的目击者就告诉记者称,事发当时,他们听到一巨大响声后,急忙跑出来看到,只见一辆搅拌车已经将商务车撞飞,并从十字路口处拖行20多米远直至停在盐龙大道上。“这么大的冲击力,肯定两辆车都是在快速过马路才撞上的。”目击者说,近段时间该路口红绿灯出现过故障,此次车祸与红绿灯故障有关系。
昨日上午10时许,记者又一次重返现场,事发路口的红绿灯已恢复正常,路口有民警正在拍照取证。一名等红绿灯的司机说,由于该路口比较偏远,距住宅区和商业区都有一定距离,所以人烟稀少,一般过往的车辆也很少,许多司机都认为比较安全,所以经过此处时,一般都深踩油门加速通过。
现场实情:
车少人少车辆飞速过
随后,记者在现场观察了大约一个小时,发现正如这位司机所说,该路口由于较偏远,很少有车经过,行人更是寥寥无几,记者只是在快结束采访时看到几名清洁工骑着单车从路口经过。正是因为人少车少,路过的司机都以为不会出事,经过此路口遇到绿灯时都是一踩油门加速通过,看到红灯才紧急刹车。
“昨天的交通事故,就是跟这里的交通灯故障有关。”见到记者在现场采访,一位骑自行的清洁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天下班都路过此处,由于该路口信号灯故障,车速很快,令人望而生畏。“你看车这么快,有些车直接就冲过去了,我们根本不敢过,只有等没车时才骑过去。”
探访医院:
伤者仍在重症监护室
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赶到医院看望伤者,据医院急诊科的护士介绍,三名伤者均在住院部10楼神经科治疗,当记者来到住院部10楼后从前台护士处得知,3名伤者中两名女伤者是
网友发微:
之前投诉并未受重视
记者了解到,
记者与网友“阿水_Aaron”取得了联系。据“阿水_Aaron”介绍,他近期搬到事发地点附近居住,每天上下班都会经过该路口。上周五大约5点半左右,他下班路过事发路口时,发现该处交通信号灯的红、绿、黄三色都亮着,于是9日下午他发微博向相关部门反映。
“这是一场本不该发生的悲剧,上周五这里的信号灯就坏了,我发微博反映情况,没想到第二天就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真是可叹啊!如果有关部门及时维修,如果司机在此处小心通过,那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惨剧了,愿逝者安息!”
市民反应:
应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昨日下午,市民
不仅如此,家住坂田兴中正工业区内的
□警方通报
事发时交通信号灯发生故障
晶报讯(记者 吴欣 通讯员 刘明)昨日,市交警局就市民对“7·
据悉,“7·
交警部门表示,事发路口配套信号灯等设备尚未正式移交给交警部门,因此对于信号灯故障发生的原因、管养情况,目前市交警局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另外,市交警局正在对事故发生时粤BN9799号搅拌车的行驶速度进行了技术鉴定。据现场勘查,北通道辅道南往北方向限速
□律师说法
信号灯管理者负有一定责任
广东知名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远伸认为,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如果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交通设施损毁、灭失的,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及时修复。
黄远伸指出,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国内曾有事故是各方向交通信号灯都是绿灯,导致交通事故,法院判决交通信号灯的所有人和管理者即交管局承担部分责任。本事故中搅伴车方向的信号灯究竟是绿灯还是无信号,对搅伴车驾驶者的影响是不同的,对于导致事故的发生诱因也是不同的,各方如果对责任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起诉由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