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研讨会成功举办

发布时间: 2022年8月26日

为提高深圳律师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助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8月20日上午,市律协环资委、宪法行政委、行诉委三个专业委员会通过线上会议的形式,共同举办了《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研讨会。市律协副会长章成、创新委主任李军强受邀出席会议。环资委、行诉委、宪法行政委的委员、干事以及其他感兴趣的律师20余人参加了会议,市律协监事会邹红芳监事列席会议。本次研讨会由环资委主任邵卫国主持。

章成副会长在辞词讲话中首先对全体参会人员放弃休息时间参加研讨会表示热烈欢迎与感谢,章成副会长强调,《办法》自 2010 年颁布实施以来,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发挥巨大作用,取得重大成果的同时,需要在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生态环境系统监测监察执法垂直改革的进程中,研究解决改革进程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对已经成熟得以运用的举措上升为部门规章进行巩固;对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地方亟待解决的新问题、新情况做出回应,使新形势下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有法可依,确保严格规范依法开展执法活动。章成副会长表示,此次修订的重大意义,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深入研究,并贡献出深圳律师的智慧。

研讨环节,行诉委副主任刘砺、宪法行政委副主任廖曜中、郑俊平及秘书长张嘉辉、环资委副主任郭晓华、汤鹏及秘书长徐奕琪、中熙所环资业务部高级主管何茜茜、生龙所律师肖寒先后发言。他们从行政处罚立案及结案的期限、调查取证的规范性、从轻和减轻处罚的事由、停产关闭的职权、不服监测结果的救济等不同角度,代表不同的主体,提出了48条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李军强主任对本次研讨会作出总结讲话。李主任对与会人员所提修改建议表示赞同,并结合其参与立法的经验,对《办法》存在的问题及大家没有提及的问题,提出了补充意见。他要求环资委在会后认真收集和整理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意见,以深圳律协的名义递交生态环境部。

最后,邹红芳监事对本次三委联合举办研讨会的形式予以高度认可,对大家从不同角度,代表不同主体发表意见给予肯定。邹红芳监事同时也指出,此次研讨会参与的人数较少,希望以后再组织类似的活动前,要加强宣传和动员,使更多的律师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