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处的位置: 首页 > 在线咨询
我是大陆户口,我将要结婚的老公是香港户口。我们将会在香港登记结婚。 我在大陆有些自己的存款,我想婚后在深圳购买房产,并登记在自己的名下。 请问这是属于我自己的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且我想做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想让我老公知道,那我可以单方面做婚前公证吗? 如果可以需要些什么资料?(我在婚前财产公证了,然后再在婚后用自己的存款买楼,这可以界定为我的个人财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