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委举行《劳动合同法》修改研讨会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3日


为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利益,1118日下午,深圳市律师协会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下简称“劳动委”)在市律协第三会议室举行《劳动合同法》修改研讨会,会议由劳动委主任周旻主持,韩俊副会长、张弢理事及富有劳动法律实务相关经验的律师参加会议。

与会律师就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时企业是否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恢复劳动关系是否应设定适用条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企业支付二倍工资存在的道德风险、“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对企业用工自主权的影响等实务热点问题进行了交流与探讨,针对现行《劳动合同法》存在的不足提出修改建议,呼吁立法者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不要忽视了企业的权益。同时,希望政府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的职能,就劳动合同领域的解约、失业、经济补偿等问题予以救济,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劳动委将根据与会律师的建议归纳整理《<劳动合同法>修改意见稿》,并适时向有关部门递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