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学位课程
深圳律师网2006年1月10日
培训机构: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隶属伊利诺伊理工大学)
授权机构: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院
课程概况:为有志于学习美国法律制度、熟悉国际商事法律规则的中国律师和法学院学生提供获得美国法学硕士学位的机会,实行在深圳和芝加哥各为期半年的学习。
一、 专业:国际比较法、知识产权法、金融证券法、公司法、税法、国际贸易法等。(可自行选择);
二、 课程设置:学分制,学期一年,
三、 授予学位: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学硕士(可在国际比较法、知识产权法、金融证券法、公司法、税法、国际贸易法等中选择,并与该院全日制硕士学生证书相同);
四、 招生对象:中国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和具中国律师资格证书人员,限招30名;
五、 师资阵容:授课教师均为肯特法学院教授(全英文授课);
六、 学费:全额17000美元(分两次交,国内3800美元,美国13200美元)。法律英语强化培训另收500美元;
七、 学习地点:国内上课地点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院,美国上课地点为芝加哥-肯特法学院;
八、 开课时间:2006年2月16日;
九、 报名须知:
1. 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或律师资格证;
2. 三张蓝底二寸照片;
3. 报名费:200元人民币;
十、 咨询电话:0755-26994798、26727875、26994728
13602633706,13632859800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黄老师、张老师、欧老师
咨询地点:深圳市高新区科技南十路国际技术创新研究院D座909室
传 真:0755-26727455
电子邮箱:wilma2005@tom.com
备注:肯特法学院院长助理Lydia Herman Lazar将于2006年1月14日下午2:30分莅临深圳大学国际会议报告厅举办学术讲座和该学位的课程说明会。
该课程优势:
一、 所获学位为中国教育部承认(http://www.jsj.edu.cn/mingdan/tjyx.html)
伊利诺理伊工大学Illinoi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http://www.iit.edu)
二、 全美唯一无须托福考试可获法学硕士学位的法学院;(该学院在全美两百多所法学院中综合排名前六十位,其中法学院教授声誉排名前十位)
三、 可顺利通过美国律师资格考试的捷径。全美每年律师考试通过人员约有95%来自该学院教授举办的考前培训班;
四、 该法学硕士学位的学习成本较低,学习时间为一年,学费只需17000美元(美国法学院硕士学位学费一般在28000-38000美元之间);
五、 在规定的半年美国学期期满后可视情况申请延期半年的学习;
学校简介:
芝加哥-肯特法学院(Chicago-Kent College of Lawhttp://www.kentlaw.edu)是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Illinoi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http://www.iit.edu)所属法学院(位于芝加哥市中心,下设八所学院,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综合排名进入全美前100名)。其中肯特法学院于1888年由美国伊利诺伊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成立,以美国著名的法学家詹姆斯•肯特的名字命名。该院自1936年以来一直是全美律师协会(ABA)和全美法学院联合会(AALS)的成员学校。该院在知识产权法、宪法、金融证券法、环境法、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法、国际贸易法和WTO及司法制度研究等学科在美国各法学院居于前列,在全美两百多所法学院中综合排名前六十位,其中法学院教授声誉排名前十位。是在全世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著名法学院。该院现有在校博士生千余名,硕士生百余名,该校毕业生多担任法官、律师或任职政府部门。
该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深圳大学等各法学院和法律界建立有广泛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关系。该院2002年和2004年与北京大学一起为北京律师协会的律师联合举办了美国法学硕士学位班;2002年和2005年分别为华东政法学院和西南政法学院举办了美国法学暑期班,2003年和深圳大学联合为深圳律师协会的律师举办了美国法学硕士学位班。
现任外交部长、前中国驻美国大使李肇星曾考察该院并对该院与中国的合作倍加赞赏。前对外贸易部长助理、中国WTO谈判代表龙永图现为该院的海外监事会成员。
相关新闻及报道网址:
http://www.cesc.com.cn/country/shownews.asp?newsid=3903
http://www.lawoy.com/n6125c14.aspx
http://www.ncepubj.edu.cn/icd/jiaoliu/IllinoisInstituteOfTechnology.htm
http://www.lawoy.com/n7535c14.aspx
http://www.sipo.gov.cn/sipo/dfzscqdt/dfzscqdt_shanghai/zscqdt/t20050812_52314.htm
http://office.swupl.edu.cn/content.asp?did=27&cid=77739559903&id=80139480801
http://szlib.szptt.net.cn/szlaw/lawnews/20030121_4.htm
http://www.nwupl.edu.cn/xwfb/subSite5392/program5473/16347.htm
http://www.ecupl.edu.cn/intro/hzjl/yhwl.htm
http://www.uibe.edu.cn/upload/up_fxy/xydt/7.htm
http://www.tigtag.com/community/overseas/5248_0_4.html
http://xbzf.com/Article_Show.asp?ArticleID=995
http://202.200.168.99/xwfb/subSite5392/program5466/1542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