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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棚丢车不关我们的事

●深国投广场内单车频频失窃,管理处称“属派出所管辖”

●连丢两辆单车后,男子气不过花3000元请律师讨说法

 

 

深圳晚报记者颜昭雄报道 接连两次停在深国投广场单车棚的单车被偷, 先生说因管理处上上下下一句“不关我们的事”而生气,第一次他甚至委托律师发了律师函,希望管理处重视单车棚管理;还没得到回应,第二辆单车又在同样的地点被偷。

1025日和26日,记者两次走访现场发现,深国投广场的单车棚确实没有管理处保安定点看管,但记者看到有派出所巡防员在一旁巡逻。巡防员称:“最近报案单车被偷的太多了,‘上面’让我们过来”。

 

陈家两辆单车接连被偷

先生家的第二辆单车10月22日被偷。此前,因为女儿的单车在深国投广场单车棚被盗, 先生认为管理处诸多人员处理态度欠妥,多番交涉未果后,10月14日,他花费3000元,委托律师给深国投广场发了律师函。“第一辆单车的事情还没解决,第二辆又丢了。”他说。

他向记者反映,第一辆单车被盗,为确认单车棚是山姆会员店管还是深国投广场管理处管,他在二者间来来回回奔波,最后深国投广场管理处吴姓队长说,单车棚属深国投管理。不过,吴队强调,停车是免费的,车被偷了,他们不会赔偿。 先生随后又找到吴队上级吕主任,希望得到物业公司的象征性赔偿,吕主任回应:“我现在就可以从口袋里掏两百块给你。” 先生听了“很不舒服”,“我要你这钱干嘛,我要的是你们公司的说法。”

 

巡防员称“报案的太多了”

先生所说的单车棚位于深国投广场农林路一侧,挨着广场内的山姆会员店。10月25日,记者在现场看到,单车棚停放着近百辆自行车和电单车。

现场巡防员向记者介绍,巡防员一般在公交站等公共场所驻守,但因为报警反映自行车失盗的太多了,“上面”让他们过来,至今有一两个月了。不过,他也不敢保证所有单车不被偷。另一名巡防员补充,10月23日和24日,就在他轮值时间段内,两辆价值上千元的单车被偷了,“走开吃饭,回来就出事了”。

两名巡防员向记者分析单车容易失窃的其他原因,一是管理处没有安装摄像头,二是照明设施没维护好。“过了晚上6点,只有一盏灯,黑蒙蒙的。”另一名巡防员说。

25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有工人正在更换单车棚前的照明灯,工人介绍,他们是受深国投广场管理处的委托。

当天,记者试图联系相关派出所了解单车失窃报案情况,未能得到答复。

 

管理处不管派出所管

25日,记者联系深国投广场吕主任了解情况,吕主任随后通知市场推广部负责人接待记者。该负责人表示,记者反映的情况她第一次听到。“感谢市民的体谅,在我们服务范围内发生的,我们会尽力去解决。这是我们的态度。”她介绍说,单车棚是为避免消费者乱摆放单车而设立的,免费提供给消费者使用,“没收费,我们没有连带看管赔偿的责任”。对 先生的遭遇,该负责人表示,深国投广场一方会积极 和陈 先生沟通。

记者询问为什么已有派出所巡防员定点看守,管理处怎么还没考虑安装摄像头或告示牌,加强人手看管?她回答:“这是派出所本身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也会听取顾客建议,提升服务。”

昨日,记者再度来到深国投广场,看到有巡防员守在单车棚旁。记者观察的近一个半小时内,有一个看守停车场的保安经过一次。昨日15时30分至16时之间,由于派出所巡防员还要前往附近学校门口巡逻,单车棚出现看管“真空”。

 

律师称管理处“不作为”

广东 君道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宇昆向记者介绍,深国投广场考虑到消费者的停车需求,作为配套设施,设置了单车棚,虽然是免费供消费者使用,但应该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有些工作是举手之劳的,例如,装上摄像头,派保安看守,或者有其他告示提醒等等。”她说,单车频频失窃,这么长时间,管理处又没有进一步应对举措,属于“不作为”了。

记者表示,派出所已派出巡防员轮班看守。“这是消费场所,管理处不去管,派出所管,(管理处)更是严重不作为。”王宇昆说:“还浪费了纳税人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