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委联动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热点专题第12期”分享会

发布时间: 2023年5月9日

2023年4月13日下午,市律协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简称“版权委”)通过线上线下会议的形式举办了“2023年度专利、版权、商标、商业秘密、电子商务及广东省著作权专业委员会知识产权热点专题12期”分享会。

分享会邀请了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律协商标专业委员会赵龙律师,广东鹏乾律师事务所、深圳律协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专利部主任肖通,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律协商业秘密法律专业委员会张志彬以及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律协专利专业委员会熊静律师作为主讲人,市律协版权委主任张勇作为讨论嘉宾。本次会议由广东融关律师事务所姜珊律师主持。

在分享会开始前,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法律中心秘书长刘鹏云律师进行致词,对到场的嘉宾及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

随后由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魏艟进行致词,提出深圳律协版权委定期举办分享活动有利于加强律师业务交流,为全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今后会进一步加强省市联动。

分享会上,赵龙律师围绕《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之认定标准》进行分享,并指出为了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需更有效的去遏制恶意的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具体认定要通过“申请数量”、“使用类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综合判断。

从侵权风险、合同违约风险、电商平台正常经营风险的角度,肖通律师作了《使用过期外观专利的风险探讨》的分享,着重讲解了侵权风险,比如对方可能持有相似的还在保护期内的专利、或享有著作权、商标专用权等保护。

接着,张志彬律师作了《发挥竞业限制能效,维护企业商业秘密》分享,企业要严格限制签订竞业协议的员工范围,控制人力资源成本;同时企业不可任意扩大竞业限制范围;在员工离职后的竞业限制期内,企业应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以充分发挥竞业限制制度保护商业秘密的效果。

最后,由熊静律师就《从一个案件的代理思路出发浅谈特意排除规则在专利侵权诉讼中的运用》进行最后的分享熊静律师通过案例引出最高院对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否构成等同”这一问题的裁判观点,认为要确保专利的保护范围具有足够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进而通过特意排除规则对等同侵权的适用进行了限制。对专利权人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主题分享结束后,深圳市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勇律师上台发言,感谢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分享会的支持,对于四位嘉宾的精彩分享做了相应总结,与在场律师进行了相应问题探讨,对于张勇律师的点评与问题的提出,各位嘉宾分别在此阶段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与在案件中的心得体会。至此,本次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分享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