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个安居房“霸王合同”低头
南方都市报 记者 周昌和
深圳首个安居房永福苑买卖合同公布后被指存在霸王条款,此事经南都率先报道后,开发商服软了。深圳市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昨日向媒体做了情况说明,承诺完善有关条款,保证合同合法合规,平等公允。
霸道合同引发申购市民抗议
安居型商品房,是深圳近年来为解决“夹心层”市民住房问题力推的一种保障性住房。这个新生事物既不是商品房,也不是经适房。位于深圳宝安福永的永福苑,是深圳第一个公开发售的安居房。
根据开发商深圳市富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此前安排,永福苑安居型商品房选房日期为8月18日至22日五天。同时自8月16日起,申购网站上公布了本次的“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少申购者看了后纷纷表示不满。
一些申购者和律师认为该合同“霸王条款随处可见”。包括:出现面积差异,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买卖双方逾期责任不平等;3元钱的物管费有点贵;房子屋顶和外墙由开发商及其关联公司无偿使用等。
广东信荣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张茂荣表示,合同很霸道,有些地方是赤裸裸侵权。他尤其指出,对于合同附件中规定“买方同意卖方及其关联公司无偿使用本项目的屋顶和外墙面”,是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共有权,违反了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此事引发舆论强烈关注。上周六当天,近百名申购市民前往选房现场抗议。
住建局:正在制订合同范本
昨日,开发商向媒体做了情况说明。
“针对在选房过程中,有部分申购家庭对永福苑安居型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个别条款提出的质疑,富通公司高度重视。在认真听取相关意见后,公司高层连夜组织研究。”富通公司指出,由于永福苑属于深圳第一个安居型商品房项目,没有现成的售房合同范本可供借鉴,尚处于试点、探路的过程中,需要各方共同探索,集思广益,不断完善。
富通公司表示,欢迎社会各界对买卖合同文本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该公司承诺,对各方反映的情况,富通公司正在进一步收集、梳理和研究完善,尽可能充分采纳各方的合理诉求和意见,进一步完善有关合同条款,保证合同的合法合规、平等公允。
南都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处也了解到,永福苑是全市首个安居房项目,来不及制定相关合同范本,目前,该局正在制订统一的安居房买卖合同范本。在今后全市大规模的安居房配售中,买卖合同将得到规范。
[答疑]
开发商:
承诺按期交楼确保误差合理
这一霸道的买卖合同,也引发了部分市民对交楼大面积误差及逾期交楼的担心。昨日,富通公司承诺,每套房的面积误差将确保在政府规定合理范围之内,承诺按期交楼,并且确保申购家庭的合理诉求及利益。
此前的霸王合同规定,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元缴纳,被一些申购者认为太贵,超出了周边普通住宅小区的物管费标准。对此,富通公司进行了相关说明:一方面安居型商品房的物业管理模式尚无明确规定,也没有任何政府补贴,因此对于企业而言,目前只能选择市场化运作的模式,物业管理费参照了周边同类物业的管理费水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