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所党支部赴江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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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年5月22日 至25日,星辰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到江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参加此次活动的有24人,参观了景德镇、三清山、八一南昌起义旧址等。根据市律协党委的活动方案,此次活动召开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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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副书记陈惠忠同志说:科学发展观就是要解决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问题,只有加强人的内在修养,才能真正实现和谐和科学发展。
律所执委会主任崔军同志就本所律师所如何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他希望各位党员律师在本所能有所进步、人际关系和谐、工作愉快、可持续发展。
非党员合伙人律师黄致远对党支部的工作进行了评议,他认为:本所党支部的活动组织得很好,党小组的学习也给我很好的启发。他表示将更加支持党支部的工作,创造条件加入共产党。
老党员洪国安律师,在充分肯定了支部活动形式灵活、内容充实、效果显著之后,就本所如何科学发展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指出,我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之间多沟通、执委会的管理落实到位、律师之间团结互助、后勤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那么,我们的事务所才会科学发展、更有前途。
黎拯民、郭卫群、杨志刚、谌兰等同志也纷纷发言,畅谈关于“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体会。
党支部书记周新锋、支委朱光辉在发言中特别强调,我们支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联系实际的要点:一是健全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必须转入,同时重视在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二是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防范执业风险;三是健全律所的规章制度,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促进本所的可持续发展,更好为科学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参加这次活动的同志都认为此次活动形式灵活,内容丰富,收获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