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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律协监事会来我会交流绩效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6日 作者:肖水峰 责任编辑:王红



12月13日,江苏省律师协会顾壹心监事长与全体监事等一行9人来我会交流考察,并出席中国公司法务论坛华南会场。魏汉蛟监事长、王红秘书长以及杨文、梅文、赵波三位监事接待并陪同座谈,会议围绕如何深化监事会监督工作和绩效考核工作展开。

魏汉蛟监事长介绍了我会民主、开放的作风和监事会的运行模式。我会监事会在独立开展监督工作过程中一直与司法行政机关保持良好的沟通并相互尊重。作为监督机构,监事会的工作着眼于广大会员的利益,并与协会决策机构——会长会、理事会并驾齐驱。他表示,监事会监督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让协会资源普惠到广大会员,进一步加强律师对协会的认同和关注,增强律协凝聚广大律师的能力,提高律师业务的素质和社会责任意识;监督的重心工作在于引导和督促协会切实、有效开展工作,杜绝假、大、空和面子工程,让工作成果真正造福广大律师,为律师行业的发展发挥正面的导向作用;同时,监事会还应加强自我监督和内部监督,自觉接受会员及代表的监督。此外,绩效考核委员会主任梅文监事介绍了监事会绩效考核的制度保障、工作机制和量化标准。

顾壹心监事长结合深圳和内地发展情况的不同,分析了两地律协的制度差异,他表示,深圳是我国律师协会监事会制度的发源地,我会监事会的独立性、监事会对会长和理事团队的有效监督以及科学、量化的绩效考核标准让江苏律协监事会受到启发。双方还就监事会对会长团队和秘书处的监督、监事会与律协党委的关系等问题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