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专项业务培训举行

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18年8月21日


为提高律师执业能力,加强律师行业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律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专业作用,811日下午,宝安区司法局联合深圳市律师协会宝安区工作委员会召开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专项业务培训会。区司法局领导及区属律师事务所共100余人参加。

区司法局公律科科长何淑婷做开班动员讲话,宣布成立宝安区律工委刑事专业组。传达学习了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律发通[2018]9号)文件精神。《意见》指出,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负有直接监督指导职责,要建立报告备案制度、集体研究制度、检查督导制度。同时,要组织安排人员编撰刑事法律法规选编、刑事办案指引、参考案例和办理涉黑恶势力类案件等指引。

培训由宝安区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郑马作专题授课。郑马以政策背景及指导思想为切入点,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律师办理涉黑案件的程序指引、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自身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丰富经验,引用律师办理涉黑案件的司法认定等四个案例,生动形象地为宝安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业务作了讲解。郑马表示,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宝安律师要充分认识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要依法开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