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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面试考核考官组成机制 提升面试考核实效

发布时间: 2014年8月12日

近日,市律协九届四次会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组成人员的报告》,共136人担任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考官,标志着新一届实习人员考核评议团(考官)正式组建完成。

目前,每年向市律协申请实习期满面试考核的实习人员约为1000人,为保障面试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提升面试考核的实效,本届实习人员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即依新修订的《深圳市实习人员管理办法》规定启动了实习人员面试考核评议团(考官)的组建工作,通过网上报名、邀请等方式,最终确定136名实习人员考核评议团(考官)成员,首次设立了由执业律师、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组成的全新面试考核机制。

此次实习人员考核评议团(考官)的组建凸显了两大亮点:一、人员组成的全面性。改变了以往由执业律师担任面试考核考官的单一组成模式,把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吸纳为考核评议团成员。同时,邀请历届会领导、实习委主任担任本届实习委顾问,指导实习委工作,并兼任考官;二、选任条件较以往更加严谨。担任考官的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必须具有接收实习人员的资格,该律师需在近五年内担任过实习人员的指导律师,而除熟悉实习管理工作及曾担任过实习委员外,需连续执业8年以上。

按照规定,实习人员考核评议团(考官)成员还包括社会专业人士,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面试考核质量,实习委将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补评议团成员,以扩大考官的认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