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破产条例”专题讲座圆满举办

发布时间: 2020年9月8日


9月5日,市律协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同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举办“《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专题讲座。讲座为期一天,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刘曙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龙光伟、破产庭庭长曹启选、破产庭审判长白田甜、破产庭法官景晓晶担任主讲嘉宾,吸引百余名深圳律师到场聆听,周末的会场座无虚席,律师学习热情高涨。

上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许胜峰主持讲座,两位主讲人重点阐释《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背景、核心要点及重大问题。其中,刘曙光主任从责任分担及发展历程着手,细述《条例》从立项到出台的过程、亮点、争议与倾向;龙光伟副院长详细解读《条例》中关于中央政策重点回应、深圳营商环境保障、多重利益保护机制三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两位主讲人旁征博引讲法理,高屋建瓴话蕴涵,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帮助与会人员深刻认识《条例》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条例》的要点精髓。

下午,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卢林主持讲座,三位主讲人聚焦实务操作,详细解析《条例》核心关键法条和适用重点。其中,景晓晶法官结合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三方面条款,细致解读《条例》中全新开放的和解程序;白田甜审判长深入讲解《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个人破产申请和受理条件等核心重点条款,阐释《条例》理解与适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曹启选庭长以破产保护”“破产管理”“监督透明三个关键词为要,对《条例》进行创新性和突破性说明。三位主讲人立足司法实践,全面系统讲解《条例》全文,针对性强、实用性强、可操作性强,帮助深圳律师进一步把握法规细节,理解运用《条例》奠定了基础。

深圳个人破产制度的实施,是深圳切合实际发展,发挥先行先试作用进行制度创新探索的需要。在《条例》制订过程中,深圳律协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律师深入研究,先后向市人大提交个人破产立法建议,多次召开专项研讨会、组织律师专班建言献策等,为个人破产条例出台贡献了深圳律师智慧和力量。

本次讲座是《条例》通过后的首场解读活动,参与律师纷纷表示,此次讲座是一次有效的理论补充,内容丰富、重点突出、讲解透彻,为深圳律师正确理解、熟练掌握及准确运用《条例》提供了实操指引及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