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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召开《深圳市区分所有建筑物停车位

出让转让办法》研讨会

    《深圳市区分所有建筑物停车位出让转让办法》(以下称转让办法)已经市法制局初步审定,目前正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5月12日上午,市律协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在律协大会议室召开了《深圳市区分所有建筑物停车位出让转让办法》研讨会,会议由市律协房地产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尹成刚主持,40余名律师参与了研讨。
    此次研讨会中,与会律师研读了《转让办法》有关内容,对题目到条文进行了逐条解析,深入探讨了《转让办法》的立法目的、立法背景。与会律师认为《转让办法》题目尚值得商榷,部分条款规定存在冲突,应进行调整,有些规定不够完善,尚需补充细化。研讨会结束后,房地产法律业务委会将对研讨意见进行统一整理并反馈给有关立法部门。
    在停车位的逐渐市场化的今天,如何解决停车场的运营及管理混乱的现状,从而实现停车位的有效利用,真正做到利民、便民,尚需政府部门和法学界的共同努力。(市律协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