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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09年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深圳律师网 2008813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关于2009年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通知》(司外字[2008]07)全文转发给你们。请有意报名参加该项目学习的律师,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准备报名材料(一式三份),并于20081013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市律协。报名费由报名人员按文件规定自行缴纳。

联系人:屈       杨一阳

联系电话:88281543  83025728

                                    

深圳市律师协会

2008 年8 月13

 



关于推荐候选人参加2009年度赴英

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通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司法厅(局)、律师协会:

2009年度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的选拔工作已经开始,经筛选和批准后的候选人将于20096月赴英。为做好推荐报名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及标准

1、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具有2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历;

2、年龄在报名截止日(20081026日)前不得小于25岁,不得大于40岁;

3、具有有效的(200611月以后取得)英语雅思IELTS考试成绩(培训类或学术类皆可),总分6分以上且各单科成绩6分以上。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报名表(需加盖律师协会公章)

5、从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hina-society-access-to-justice-lctsyounglawyer.htm

上下载并用英文填好的Lord Chancellors Training Scheme for Young Chinese Lawyer 2009-2010 Application from

6、申请表中所要求的推荐信(需用带推荐人单位抬头纸的信函纸出具)。

7、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出具的对律师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等方面审查的证明书。

三、雅思考试事宜:

1、雅思考试由项目申请人自已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2、有关雅思考试的其他事宜,请与英国文化委员会考试部或各地雅思考点联系。

电话:010-65906903

网址: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n

如果申请人被录取,将于办理赴英手续前与全国律协签订培训协议。请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参加项目遴选,同时务必在截止日期20081026日前将报名资料(一式两份)交至全国律协国际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另外请将报名费三佰元汇至: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银行账号:00044208091001

银行代号:BKCHCNBI/BCHOCN22234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1

 

附件:1、赴英青年律师学习项目介绍

      2报名表

      联系人:戴 

    电话:(010) 8402 0214        传真:(010) 6406 0207

      全国律协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6

    电子邮件:dailei@acla.org.cn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部

                                             00八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2:青年律师赴英培训项目介绍

根据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英国法律大臣办公室(现更名为“宪法事务部”)、英格兰及威尔士事务律师公会、出庭律师公会共同签署的中国青年律师培训计划谅解备忘录,每年15名中国青年律师有机会赴英国和香港进行培训。

该项目每批培训期限为1年,学员将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进行为期4个月的英国法律学习,之后派往事务律师事务所和出庭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派出人员国际旅费自理,在境外期间费用由项目提供奖学金。

1989年以来,270多名青年律师受益于这个项目。这个项目使中国律师了解英国法律制度,接触到英国律师在诉讼及非诉领域的执业情况并直接了解事务律师事务所和出庭律师办公室对律师业务的管理。

项目的初选律师由各省级律师协会向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推荐。每年的报名时间为710月。全国律协从初选律师中选出50名符合条件的律师推荐给英方的中国法委员会。中国法委员会审阅这些律师的书面申请资料并从中选出25位,这25位律师将获得面试的机会。经过面试将产生15位入选律师及2位备选律师。15位入选律师将于第二年6月赴英。

一、候选人条件及标准

1、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律师资格或司法考试资格,具有2年以上专职律师执业经历;

2、年龄在报名截止日(20081026日)前不得小于25岁,不得大于40岁;

3、具有有效的(200611月以后取得)英语雅思IELTS考试成绩(培训类或学术类皆可),总分6分以上且各单科成绩6分以上。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报名表(需加盖律师协会公章);

5、从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hina-society-access-to-justice-lctsyounglawyer.htm

上下载并用英文填好的Lord Chancellors Training Scheme for Young Chinese Lawyer 2009-2010 Application from

6、申请表中所要求的推荐信(需用带推荐人单位抬头纸的信函纸出具)。

 

三、雅思考试事宜:

1、雅思考试由项目申请人自已进行报名并参加考试。

2、有关雅思考试的其他事宜,请与英国文化协会考试部或各地雅思考点联系。

电话:010-65906903      网址: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n

四、相关信息也可查询如下网址:

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http://www.acla.org.cn

2、英国文化协会http://www.britishcouncil.org.cn

3、英国律师公会中国法委员会http://www.chinalawcouncil.org.uk

4、当地省级律师协会或全国律协国际部(010-84020214